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上山扫墓
张三辩称:“我家原有一座坟墓,现母与曾氏兄妹母亲坟墓相邻。清明却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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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山扫墓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三赔偿曾氏兄妹经济损失20000元、现母后曾氏兄妹多次与张三协商沟通将母亲墓地恢复原状的事宜,要求张三支付毁坏墓地经济损失、但对方拒不配合。曾氏兄妹前往某山进行祭扫,迁移时已将骨灰盒妥善移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先人坟墓被迁移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某年清明,得知原墓址已被张三(化名)亲人的墓地侵占,发现其母亲的坟墓已不见踪影,